本报临沂5月11日讯 一男子王某拿着自己穿别人警服的照片,办取假警察证后,骗取他人144万元挥霍。5月9日,王某被兰山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。
王某今年33岁,临沂市兰山区人,开一家汽车租赁公司。2005年4月,王某穿他人警服拍照片后,于同年7月份办了一份警官证。
自2005年6月至10月,王某先向李某表明自己是临沂市某刑警队警察,自己的朋友都很有钱,骗取李某信任后,以自己的汽车租赁公司资金周转不灵为由前后共诈骗李某资金110万元。当年10月至11月,王某用同样手段分别诈骗汪某、颜某24万元、10万元。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