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临沭6月7日讯 一云南籍女子与未婚夫合谋,以到山东找对象为名,骗取临沭县官某某现金两万元后逃跑,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。
陈某某是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人。2006年初,陈某某与未婚夫卫某某合谋,打算通过找对象骗钱。陈某某等人先到江苏省东海县,后经人介绍认识了临沂市临沭县人官某某,称自己来山东找婆家,官某某及其家人对陈某某也比较满意,并给卫某某两万元钱。
2006年4月18日陈某某便到官某某家居住。4月26日晚,陈某某趁官某某熟睡之机,爬院墙逃跑。4月28日下午陈某某逃到江苏省东海县境内,由于人生地不熟,又下起雷雨,万般无奈,陈某某只好向当地派出所求救,称自己被人拐卖,遭强奸。当地公安机关经调查后发现陈某某有诈骗嫌疑,遂将该案移送临沭县公安局进行侦查。临沭县公安局经侦查后,移送临沭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,在案件审查过程中,发现陈某某已怀孕。
2006年6月6日,临沭县人民检察院认定陈某某涉嫌诈骗罪,但因其正在怀孕期间,遂对其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。
目前,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