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、录用后的待遇
新录用人员,试用期一年。试用期间,发给试用期工资。试用期满合格的,方可正式任命职务,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;不合格的,取消录用资格。被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半年,试用期满合格的,方可正式任命职务;不合格的,仍回原单位工作。
被录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,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,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。
六、录用计划
(一)市直机关 面向社会招考 选调生
市档案局 1
团市委 1
市政府办公室 2
市财政局 2
市财贸办公室 1
市国土资源局 2
市卫生局 1
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
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1
市粮食局 1
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1
市旅游局 1
市汽车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 1
市畜牧局 1
烟台出口加工区管委 1
市公安局(市交警支队) 17
市劳动教养所 13
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
(二)县、乡机关(含公安机关)面向社会招考
县市区 县级机关 乡镇机关 公安机关
芝罘区 8 10 2
福山区 2
莱山区 3
牟平区 8 10 2
开发区 3
龙口市 5 4
莱阳市 10 5 2
蓬莱市 3
招远市 10 3
栖霞市 10 3
莱州市 5 30 3
海阳市 7 2
长岛县 6
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10
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3
七、其他
县、乡机关招考工作的具体事宜,请咨询当地组织人事部门。
报考公安、劳教人民警察的资格条件、考试内容、录取办法等,请查询相关招考机关的补充说明。
招考工作的具体职位、数量和专业要求等详细情况,请登陆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(http://rsj.yantai.gov.cn),查询有关录用计划表。
咨询电话:市委组织部 6789846 市人事局 6789730
市公安局 6297133 市司法局(劳教所)6244730
市工商局 6081034 市质监局 6090082
报名期间咨询电话: 6683333
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
烟台市人事局
2006年4月10日













